今年以来,长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,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,规范执法行为,提升执法水平,为加快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一是建机制,完善组织保障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具体负责、法制办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形成自上而下、整体联动、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。将法治建设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,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。二是重保障,改善执法条件。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明确分工,由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、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。同时聘请法律顾问,签订法律服务合同,助推依法行政。三是强规范,提升执法效能。紧紧围绕“权限法定化、职责明晰法、程序合法化、行为规范化”执法工作总要求,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执法制度规范,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,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。四是抓学习,强化法治观念。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,采取集中轮训与岗位学习相结合的办法,拓展学习途径,加大培训力度,组织民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,把行政权力行使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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